生育险和医保是否有冲突?
我现在怀孕了,公司给交了生育险,我自己还有医保。我就想问问,这生育险和医保会不会有冲突啊?要是用了生育险,医保还能不能用,或者报销的时候会不会有影响,我不太懂,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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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和医保通常没有冲突,它们是两种不同的社会保险,保障的范围和目的也有所不同。 生育险,全称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时,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其主要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医疗待遇则是用于报销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 医保,即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主要是在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报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这意味着,符合生育险报销条件的,优先使用生育险报销生育相关费用;若未参加生育险,部分生育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医保报销。 不过,对于生育相关费用,不能同时通过生育险和医保重复报销。也就是说,若使用生育险报销了生育医疗费用,就不能再用医保报销同一笔费用;若因不符合生育险报销条件而使用医保报销了部分生育费用,之后也不能再用生育险进行二次报销。但在日常看病就医时,医保可以正常使用,与生育险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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