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加班工资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加班工资支付标准如下:首先,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简单说,就是平常工作日如果让你加班了,比如晚上额外工作了几个小时,那就要按照这个标准来支付加班工资。 其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像周六日属于休息日,要是在这两天加班,单位又不能给你安排调休补假的,就得按照这个标准支付工资。这里要注意,单位是可以优先安排补休的,如果安排了补休就不用支付双倍工资啦。 然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国庆节属于法定休假日,其中10月1日至3日是国庆节法定节假日,在这几天加班,单位必须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而且不能用调休等方式来代替支付这笔钱。 关于国庆假期其他时间,10月4日至7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10月4日如果是作为中秋节法定假日加班,也是按300%支付;10月5日至7日属于调休日或正常周末休息日加班,单位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确定方式如下:一是按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所能获得的相对固定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应发工资确定;二是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岗位对应月工资确定;三是劳动合同对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四是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要是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 相关概念: 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是用来计算日工资的一个标准天数,计算方式为(365天 - 104天休息日)÷12个月 = 21.75天。通过这个天数可以将月工资换算成日工资,方便计算加班工资。 法定休假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定节假日,是国家规定全体公民或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在这些日子工作,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更高,体现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护和对加班劳动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