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是什么?


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简单来说,就是明确一个案件该由哪一级别的法院来审理。 确定级别管辖有以下一些主要依据。对于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这里的“重大影响”通常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涉及的金额、社会关注度等因素。比如涉及巨额财产纠纷的案件,可能就会由较高级别的法院管辖。 在刑事案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这里主要是根据犯罪的性质、可能判处的刑罚以及案件的影响范围来确定级别管辖。 对于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这也是综合考虑行政行为的主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来确定级别管辖。 总之,确定级别管辖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并且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当事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需要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该向哪一级别的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