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工程索赔的依据有哪几方面?


工程索赔指在施工时,承包商根据对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了非自己的过错而导致的损失,或额外支出了合同规定之外工作费用,承包商因此向业主提出补偿,要求补偿自己在经济或时间上的损失。以下从不同角度介绍提出工程索赔的依据: 从合同文件角度来看,工程承包合同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就有权提出索赔。例如,合同约定了工程的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如果业主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就可以依据合同提出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这就从法律层面确认了合同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也是索赔的基础。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规定。如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同样可以依据法律法规提出索赔。比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做出了详细规定,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该条例的要求,承包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也有权提出索赔。 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也是索赔的依据之一。这些标准和规范规定了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如果工程不符合这些标准和规范,就可能导致索赔的发生。例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建筑工程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都做出了规定,如果工程验收不达标,承包商就需要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承包商可能就需要向业主提出索赔。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记录、文件和资料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这些记录包括施工日志、工程进度报告、会议纪要、来往信函、工程照片、录像等。这些记录可以证明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行为和决策。例如,施工日志可以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解决方法以及工程进度等情况,如果因为业主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施工日志就可以作为索赔的证据。 在提出工程索赔时,索赔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索赔要求。这些证据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且与索赔事项具有关联性。只有这样,索赔方的索赔要求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