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评标的评标方法是怎样的?


在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评标中,常见的评标方法有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这里所说的实质性要求,就是招标文件里规定的一些关键条件,比如货物的规格、质量标准,服务的范围、质量要求等。投标文件必须要完全符合这些要求,才有资格参与评标。当各投标文件都满足实质性要求后,谁的报价最低,谁就有可能成为中标候选人。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这种方法比较简单直接,适用于采购需求明确、技术规格统一的项目,能让采购人以较低的价格采购到所需的货物或服务。比如,采购一批标准规格的办公桌椅,市场上这类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差异不大,就可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一般包括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等多个方面。每个评审因素都会设定一定的分值和权重,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对各评审因素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最后将各项得分相加,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就是中标候选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质量相关。这种方法综合考虑了多个因素,不仅仅关注价格,更注重货物和服务的整体质量。对于一些技术复杂、对服务要求较高的项目,如软件开发项目、大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等,采用综合评分法能更全面地评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选择出最符合项目需求的供应商。 在实际操作中,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合理选择评标方法。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标评标活动,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