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怎样举证,离婚时能否获得赔偿?


在探讨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举证方法以及离婚赔偿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重婚罪的定义。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下面我们将从这三个方面详细分析。 首先来看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主体上,重婚罪的主体分为两种人,一种是已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另一种是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二是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三是客体上,该罪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重婚行为破坏了这种制度。四是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这里的结婚既包括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接着谈谈举证问题。由于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对于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证据相对容易收集,比如结婚登记、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的出生证等直接证据。而对于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证据收集较为困难。可以收集证人证言,如周围邻居、居委会的证言,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可以收集双方之间的书信、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明他们有亲密关系且对外以夫妻相称;还可以收集租房合同,证明他们有共同居住的事实。 最后关于离婚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因此,如果因为对方重婚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重婚行为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如为了调查对方重婚而支出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