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非法集资,担保人有什么过错要承担还款责任?


在借款人非法集资的情况下,探讨担保人因过错承担还款责任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而担保则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障措施。当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可能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在这种情形下,判断担保人是否承担还款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担保人明知借款人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仍提供担保,那么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存在明显过错。因为担保人在知晓借款用途违法的情况下,还为其提供担保,实际上是对非法集资行为的一种助力,所以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一般而言,担保人可能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也就是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还款。 若担保人应当知道借款人的行为可能是非法集资,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察觉,这种情况下也存在一定过错。比如担保人在进行担保时,没有对借款人的资金用途、经营状况等进行合理的审查,导致未能发现非法集资的迹象。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可能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还款责任,具体的比例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定。 相反,如果担保人对借款人的非法集资行为完全不知情,且在提供担保的过程中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担保人通常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例如,担保人对借款人的背景、资金用途等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未发现异常情况而提供担保,后来才发现借款人的非法集资行为,这种情况下担保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总之,借款人非法集资时,担保人是否因过错承担还款责任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担保人应保持谨慎,在提供担保前充分了解借款人的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涉及此类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