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流程及所需资料是怎样的?
在我国,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分公司设立流程及所需资料。
### 分公司设立流程
1. **核准名称**:设立分公司,首先要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您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申请分公司的名称,提交相关材料,由工商部门审核是否符合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一般来说,分公司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并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2. **申请登记**:名称核准后,您要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登记申请。这一步要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3. **领取营业执照**:如果登记申请被核准,公司登记机关会发给《营业执照》。分公司领取到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 设立分公司所需资料
1.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总公司公章。它是申请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文件,要如实填写分公司的相关信息。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这是为了明确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的人员身份和权限。如果您委托他人办理,就需要提供这份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准则,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需要提交总公司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以证明其设立是符合总公司规定的。
4.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这是证明总公司合法存在和经营资格的文件,提交副本复印件可以让登记机关核实总公司的情况。
5.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可以是自有房产的产权证明,也可以是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等。营业场所是分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所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6.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明确分公司负责人是谁,并提供其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便登记机关确认负责人的身份和资格。
7.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如果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到一些特殊行业或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就需要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
总之,设立分公司需要严格按照法定流程进行,并准备好所需的各项资料。这样才能确保分公司顺利设立并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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