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遭遇偷拆强拆时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在企业遭遇偷拆强拆的案件中,明确双方的举证责任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双方的举证责任分配。 首先,对于企业一方来说,需要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具体到偷拆强拆案件,企业需要证明以下几点。其一,证明自己对被拆除的企业房屋、设备等拥有合法权益。比如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件,这些证件可以清晰地表明企业对相关财产的合法占有和使用权利。其二,证明存在偷拆强拆的事实。企业可以通过现场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方式来证明强拆行为确实发生了。例如,拍摄强拆现场的照片,记录下强拆的时间、参与人员、拆除情况等关键信息;报警记录可以证明企业在强拆发生时及时向警方求助,也能从侧面反映强拆行为的发生。 而对于实施强拆的一方(通常为行政机关),其承担的举证责任更为严格。如果行政机关认为自己的强拆行为是合法的,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这意味着行政机关需要证明强拆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例如,要证明已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催告、作出了强制执行决定、进行了公告等程序。如果行政机关无法提供这些证据,就可能被认定为强拆行为违法。此外,行政机关还需要证明其强拆行为有合法的依据,比如企业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且该行为达到了需要进行强拆的程度。 在企业遭遇偷拆强拆的案件中,企业要积极收集证据,完成初步的举证责任,而实施强拆的行政机关则要对其强拆行为的合法性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企业在维权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自己的举证责任和权利,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