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厅行政复议程序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商务厅行政复议程序的办理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商务厅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时,申请人需要向商务厅提交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接着进入受理环节。商务厅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会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商务厅将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商务厅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商务厅会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然后是审理阶段。商务厅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会向被申请人发送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并要求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商务厅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能会实地调查核实证据,也可能会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在审理过程中,商务厅还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最后是决定阶段。商务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商务厅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决定有维持、撤销、变更等多种形式,具体根据审理情况而定。商务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会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