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需要加班,但公司给的加班费我感觉不太对。我想知道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标准到底是怎样规定的,是按照我的基本工资,还是包括奖金、补贴这些呢?希望能弄清楚这个标准,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view-more
  • #加班费基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劳动所应获得的额外报酬,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标准,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确定,法律有明确的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这里并未明确“工资”的具体范围。 在实践中,各地一般遵循以下原则来确定计算基数。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且该约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按照约定执行。比如,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为每月5000元,那么就以此为依据计算加班费。 若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来确定。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事项订立的书面协议。 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那么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等。例如,员工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加上奖金、补贴等共计4000元,那么一般应以4000元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方式确定计算基数,都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如果计算出的加班费低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数额,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差额。 总之,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确定有章可循,劳动者在遇到加班费计算问题时,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