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在探讨挪用公款诉讼时效怎么算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你不通过法律途径去主张自己的权利,之后可能就无法再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了。 对于挪用公款罪,它是一种犯罪行为,在刑法上适用追诉时效的规定。追诉时效就是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那么挪用公款诉讼时效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挪用公款罪,如果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如果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从超过三个月的次日起计算追诉时效。 例如,张三是国家工作人员,在2020年1月1日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那么追诉时效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计算。如果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在2020年1月1日挪用,到2020年4月2日才归还,这种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况,追诉时效从2020年4月2日开始计算。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诉讼时效的计算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形和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从犯罪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在司法实践中,还可能会存在追诉时效的中断、延长等特殊情况,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