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精神损失费,在法律上正式的称呼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它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在我国,目前并没有统一明确的精神损失费赔偿计算标准,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首先是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如果侵权人是故意实施侵权行为,那么其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可能会相对较重;而如果是过失侵权,赔偿责任可能相对较轻。例如,故意诽谤他人名誉与因疏忽传播了不实信息导致他人名誉受损,在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上会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是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手段越恶劣、场合越公开、行为方式越过分,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往往越大,赔偿数额也会相应提高。比如,在公开场合对他人进行辱骂与在私下里的轻微言语冒犯,在精神损害赔偿上会有明显差异。 再者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如果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精神出现严重障碍,如患上抑郁症、焦虑症等,或者对其正常生活、工作、社交等造成重大影响,赔偿数额会较高;反之,如果后果相对较轻,赔偿数额也会相应降低。 另外,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也会被考虑。如果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了经济利益,那么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可能会适当提高,以起到惩戒作用。 同时,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不同,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也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赔偿数额可能会相对较高。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法官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以上各种因素进行裁量。例如在一些人身伤害案件中,法院会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治疗情况、精神痛苦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总之,虽然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但法律会保障受害人在遭受精神损害时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