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究竟能否成为普通合伙人呢?
在商业合作中,很多公司有参与合伙经营的想法,但不清楚自身是否能作为普通合伙人。想了解具体哪些类型的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又有哪些是被限制的,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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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否成为普通合伙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一般情况下理论上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它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而合伙企业中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这个角度,普通公司在符合条件时有成为普通合伙人的可能性。 然而,存在一些限制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公司、上市公司、公益法人、社团等是被禁止成为普通合伙人的。因为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国有公司、上市公司等由于其财产具有一定的公共性、股东众多等特殊性质,如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能会损害国家利益、众多中小股东利益等。例如,上市公司需要保障广大股民的利益,如果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能使公司资产面临巨大风险,进而影响股民权益。 另外,从《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来看,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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