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可以放弃抚养费?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前夫经济条件不太好,他提出以后不给抚养费了,我也有点心软想答应。但又担心以后有什么问题,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后我可以放弃让他给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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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可以放弃抚养费的。从法律角度来说,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支出的费用。放弃抚养费意味着抚养子女的一方自愿承担起原本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养育成本。 在我国,民事法律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的协议就表明,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金额等内容,当然也包括放弃抚养费的情况。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放弃抚养费的约定虽然在双方之间有效,但这并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为子女的抚养费问题,不仅仅是父母之间的约定,更涉及到子女的切身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例如,如果在放弃抚养费之后,孩子因为生病需要大笔医疗费用,或者随着孩子长大教育费用大幅增加,而抚养方的经济状况无法独自承担这些费用时,孩子有权要求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支付合理的费用。 所以,虽然离婚后可以放弃抚养费,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后就不能再就抚养费问题提出合理诉求。在做出放弃抚养费的决定时,抚养方需要谨慎考虑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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