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派遣制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不续签需要赔偿吗

我是一名派遣制员工,和单位签的合同马上到期了,听说到期后单位可能不续签。我想知道要是真遇到这种情况,单位需不需要给我赔偿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就想详细了解下这其中关于赔偿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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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制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不续签,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首先,咱们来说说什么是派遣制劳动合同。简单讲,就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签合同,然后被派到实际用工单位去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要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具体到派遣制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提出不续签,就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比如您在这干了一年,就能拿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干了两年,就是两个月工资的补偿。要是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那就是违法的,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要是员工不续签,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这里说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像工资、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都包括。 另外,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起始时间,是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因为2008年1月1日之前适用原《劳动法》,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无需进行经济补偿 。 相关概念: 劳务派遣: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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