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做劳务派遣工作,现在合同快到期了,听说可能不会续签。我就想知道像这种情况,按照劳动法规定,我能不能拿到补偿?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用工单位不续签的情况。如果用工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劳务派遣合同,会将员工退还至派遣公司,此时用工单位是无需进行补偿的。在员工处于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为其发放工资。这是因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基于派遣协议的用工关系。当用工单位不再有继续用工需求时,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符合相关规定。 其次,派遣公司不续签的情况。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务合同,或者不再派遣从而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而劳动者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需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因为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当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派遣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具体情形;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对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及补偿标准作出了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