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赔偿吗?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合同马上到期了,听说单位不打算续签。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有没有赔偿。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怎么规定的,到底能不能得到赔偿,希望能给详细说说。
展开


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这里的用人单位指劳务派遣单位)决定不续签,那么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了3年,就支付3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也就是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且是税前工资,也就是应发工资,包括奖金、补贴等各种收入。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其次,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续签,又分两种情况。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原有的劳动条件,劳动者因此不续签,用人单位仍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总之,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大部分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具体赔偿金额要结合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来确定。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出勤情况下,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包含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在扣除社保、公积金、个税等项目之前的工资数额。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