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从犯判刑了能否不适用缓刑?
我有个朋友在一个刑事案件里是从犯,现在已经被判刑了。我想知道他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定能适用缓刑,还是存在不适用缓刑的可能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想了解清楚从犯判刑后在缓刑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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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刑事案件从犯判刑后是否适用缓刑,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从犯和缓刑这两个概念。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他们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到的作用相对较小。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对于刑事案件的从犯判刑后能否不适用缓刑,答案是存在不适用的可能性。虽然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但如果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不能适用缓刑。比如,从犯被判处的刑罚超过了三年有期徒刑,那就不符合缓刑要求的“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条件。又或者,从犯虽然被判处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他没有悔罪表现,仍然存在再犯罪的危险,或者宣告缓刑会对所居住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些情况下都可能不适用缓刑。另外,如果从犯属于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依据法律规定,也是绝对不适用缓刑的。所以,刑事案件的从犯判刑后不一定能适用缓刑,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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