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或者劳动关系转移接续时,哪些东西是重要凭证?
我现在面临劳动争议,公司不承认和我的劳动关系。同时我也考虑之后可能会有劳动关系转移接续的情况,所以想知道在发生劳动争议或者劳动关系转移接续时,哪些东西可以作为重要凭证来维护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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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劳动争议或者进行劳动关系转移接续时,有许多材料可以作为重要凭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劳动合同,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重要信息,是证明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也是重要依据。这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工资支付凭证能够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经济往来,是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体现。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具有重要作用。这些证件通常由用人单位发放,上面会印有劳动者的姓名、岗位、单位名称等信息,能够直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考勤记录同样不可忽视。它可以证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出勤情况等。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有电子考勤记录或者纸质考勤表,这些记录可以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按照规定提供劳动的依据。 此外,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也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 在发生劳动争议或者进行劳动关系转移接续时,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这些重要凭证,以便在需要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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