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把丈夫或者妻子追加为被执行人?


在司法实践中,能否把丈夫或者妻子追加为被执行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被执行人”的概念。被执行人是指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中,负有履行义务但未履行的一方。当法院判决一方需要承担某种义务,比如偿还债务,如果这一方没有按照判决执行,就会被列为被执行人。 在婚姻关系中,判断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关键在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可以尝试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款,或者一方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等,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或者借款金额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一般不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在实际操作中,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债权人需要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会举行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后作出裁定。如果对裁定不服,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复议等程序进行救济。 总之,能否把丈夫或者妻子追加为被执行人,要依据债务的性质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