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能听证?

我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心里有点不服气。听说有些情况可以申请听证,我不太清楚自己这个处罚决定符不符合听证条件。就想问问,行政处罚决定到底能不能听证啊?啥样的情况能申请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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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听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处罚决定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听证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得明白什么是听证。听证通俗来讲,就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给当事人一个机会,让当事人和行政机关面对面,当事人可以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等发表自己的意见,进行申辩和质证。这就像是一场“小辩论会”,能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也能让行政机关更全面地了解情况,从而作出更公正的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违法所得”“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等标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 当事人如果符合上述听证条件,并且希望通过听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听证申请。一般来说,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总的来说,行政处罚决定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听证的,这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能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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