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两年后还能执行吗?
我之前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一直没执行。现在距离处罚决定下达已经两年了,最近相关部门又说要执行这个处罚。我想知道,行政处罚在两年后还能执行吗?这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展开


行政处罚两年后是否还能执行,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行政处罚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时间概念,一个是追究时效,另一个是执行时效。追究时效指的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有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两年或五年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违法行为在规定的追究时效内没有被行政机关发现,那么之后行政机关就不能再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了。 而执行时效,目前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时效。一般情况下,只要行政处罚决定是合法有效的,行政机关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执行该处罚决定。一旦行政机关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这个决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处罚决定的要求履行义务。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方式来促使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 所以,如果行政机关在追究时效内发现了违法行为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即使过了两年,只要该处罚决定没有被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依然可以执行这个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