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协议能否约定给钱?
我想收养个孩子,和送养方商量时,对方提出要在收养协议里约定给一笔钱。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也不知道法律对收养协议这方面有啥规定,所以来问问收养协议可以约定给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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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协议通常不可以约定给钱。收养行为建立在自愿、合法且以保障被收养人权益为目的的基础上,与买卖儿童等金钱交易行为有着本质区别。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规定,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这就意味着,如果在收养协议中约定给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以收养之名行买卖之实,这种行为是被法律严格禁止的。一旦被认定为买卖儿童,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不过,在收养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一些合理的费用支出,比如送养方为孩子支出的必要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收养方给予适当补偿是可以的,但这与在收养协议中约定给钱是不同的概念。这种补偿应该是合理、适当且有相关凭证的,并且要避免让其看起来像是一种交易行为。总之,为了确保收养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在收养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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