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公司是否可以超出经营范围?


在探讨挂靠公司是否可以超出经营范围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挂靠”和“经营范围”的概念。 “挂靠”是指一个单位或个人,与另一个经营主体达成协议,以该经营主体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向其支付一定费用的行为。而“经营范围”则是企业在注册登记时,由登记机关核准的,允许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这意味着,在合同效力方面,不能仅仅因为企业超越经营范围就认定合同无效。然而,这并不代表企业可以随意超出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经营范围变更属于登记事项变更的范畴。 对于挂靠公司来说,超出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可能面临一系列法律风险。从行政责任角度,登记机关可能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责令改正、罚款等。从民事责任角度,如果因为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给交易相对方造成损失,挂靠公司和被挂靠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在交易中,相对方往往是基于对被挂靠公司的信任进行交易的,当出现问题时,双方都可能被追究责任。 此外,超出经营范围经营还可能影响企业的信誉和正常经营。一旦被发现违规经营,可能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的形象和后续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虽然在某些情况下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不一定无效,但挂靠公司不可以随意超出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和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企业应当严格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活动,如果需要开展新的业务,应及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