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未履行,中介能不能收取中介费?


在探讨房屋买卖合同未履行时中介能否收取中介费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中介费的定义。中介费是指在进行买房、租房、相亲等行为时,中介等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合理费用。简单来说,就是中介帮你办成事儿,你给人家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判断中介能否收取中介费的关键在于中介是否促成了合同成立。如果中介已经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即便之后合同没有实际履行,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中介通常是有权收取中介费的。因为中介的主要工作是促成交易双方达成合同,他们在寻找房源、提供信息、促成谈判等方面付出了劳动,只要合同成立,他们的主要义务就已经完成。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因为中介的过错导致合同未履行,比如中介提供了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等,那么中介可能无权收取中介费,甚至还需要对委托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只有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中介才能收取中介费,那么在合同未履行的情况下,中介就不能收取。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房屋买卖合同未履行而中介要求收取中介费的情况,双方首先应该查看合同中关于中介费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中介是否有权收取中介费。 总之,房屋买卖合同未履行时中介能否收取中介费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中介是否促成合同成立、合同约定以及是否存在中介过错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