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败诉后是否可以上诉?


在探讨复议败诉后是否可以上诉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行政复议和上诉这两个法律概念。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而上诉则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与上诉适用于不同的程序。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和纠错机制。当复议败诉后,是否能上诉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也就是法律规定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复议败诉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里所说的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实就是开启了一个新的司法程序,之后如果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该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不是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总之,复议败诉后能否上诉,关键在于案件是否符合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条件,以及后续是否对一审判决不服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