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以后没申请执行还可以再申请吗?
之前有个官司我胜诉了,但是当时我没去申请执行。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对方还是没履行判决内容,我想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去申请执行啊,会不会因为之前没申请就不能再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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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判决生效后没及时申请执行,之后是否还能申请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申请执行是有时效限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判决生效后的二年内,您因为某些法定事由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或中断,那么在这些事由消除后,您依然可以在剩余的时效期间内申请执行。比如在时效期间内,您向对方主张过权利,要求对方履行判决义务,这就可能导致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然而,如果超过了二年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并且不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法院在受理您的申请后,被执行人如果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经人民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法院不会主动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进行审查,仍然会对您的申请进行执行程序。 综上所述,判决以后没申请执行,不一定就不能再申请了。要综合考虑是否超过二年的申请执行期间以及是否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况。所以,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他们能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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