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子属于对方,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转让?

我和前妻离婚了,离婚协议里写明房子归她。但我现在不太想把房子转让给她,她能向法院申请强制转让吗?我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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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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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如果房子根据相关法律文书或协议确定归属对方,对方是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强制转让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房产的归属问题已经有了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且协议经过了公证等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程序,那么当一方不履行房产转让义务时,另一方就可以依据这些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离婚房产归属确定的情况下,如果持有生效法律文书的一方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对方拒绝,那么持有文书的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会依据该通知书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从而实现房产的强制转让。 所以,在离婚后房子归属明确给对方时,如果对方有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是能够向法院申请强制转让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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