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避险过当是否成立故意犯罪?
我遇到个事儿,当时我以为面临危险采取了避险行为,结果后来发现危险并不存在,而且我的行为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假想避险过当的情况,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成立故意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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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假想避险过当是否成立故意犯罪,我们得先了解几个法律概念。首先,假想避险是指实际上并不存在危险,但行为人误以为存在危险,从而实施了所谓的避险行为。而避险过当是指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故意犯罪呢,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对于假想避险过当是否成立故意犯罪,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假想避险过当不是故意犯罪。因为在假想避险的情境中,行为人是基于对危险的错误认识才实施行为的,其主观上并没有故意去危害社会的意图。通常,行为人更多的是存在过失。我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行为人在实施所谓的避险行为时,已经认识到实际上并不存在危险,但为了达到某种非法目的,故意实施“避险”行为并造成损害,那就可能构成故意犯罪。比如,甲明明知道乙并没有对自己实施侵害行为,但为了报复乙,故意装作存在危险而对乙实施“避险”行为并造成乙受伤,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成立故意犯罪。 所以,判断假想避险过当是否成立故意犯罪,关键要看行为人实施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是基于错误认识,还是故意为之。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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