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是否可以申请人身保护?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了,但他最近一直对我进行骚扰、威胁,甚至还到我工作的地方闹事,让我感到非常害怕。我想知道,在已经离婚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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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保护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是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它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这里的“当事人”并没有限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后若一方仍遭受另一方的暴力威胁、骚扰等行为,同样属于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情况。只要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并且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就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就会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以此来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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