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购房合同是否能申请财产保全?
我买了套房子,只有购房合同,还没办房产证。现在卖家有债务纠纷,我担心房子会被债主拿走,想申请财产保全。但不清楚只有购房合同的情况下,能不能进行保全。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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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在只有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是否能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这里强调的是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受损以及提供担保等条件。 如果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并且购房者已经支付了部分或者全部购房款,对房屋已经享有一定的权益,那么在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情况下,是有可能申请财产保全的。比如,卖家出现了可能转移房屋所有权等损害购房者权益的行为,购房者为了保障自己将来能够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屋进行保全。 然而,如果仅仅只有购房合同,房屋还未实际交付,购房者也没有支付购房款,或者购房合同存在无效、可撤销等情形,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可能会面临困难。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对房屋所享有的权益并不明确,法院可能会认为不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 此外,即使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也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等,目的是为了在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能够进行赔偿。所以,只有购房合同不一定能直接进行财产保全,要结合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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