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保报销后还能申请工伤报销吗?

我之前看病用医保报销了一部分费用,后来才知道这个情况可能属于工伤。我想了解下,在已经用医保报销之后,还能不能再去申请工伤报销呢?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的规定和流程,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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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报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医保报销后能否申请工伤报销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医保和工伤报销这两个概念。 医保,全称为医疗保险,是一种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它主要是在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报销,帮助减轻医疗负担。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医保费用。 工伤报销则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果属于工伤范围,那么相关的医疗费用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应由医保报销。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存在一些情况,职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先用了医保报销。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是可以申请工伤报销的。不过,需要将医保已经报销的部分费用退回医保基金,然后再按照工伤报销的流程进行处理。 申请工伤报销一般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符合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 综上所述,医保报销后是可以申请工伤报销的,但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和规定,将医保已报销部分退回,并按照工伤报销的流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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