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还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但当时没去申请工伤赔偿。现在我已经从公司辞职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去申请工伤赔偿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下我这种情况是否还具备申请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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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是否还能申请工伤赔偿,这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工伤赔偿和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而工伤认定则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在辞职前,工伤事故发生未超过1年,即便已经辞职,劳动者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要认定为工伤,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赔偿待遇。例如,若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可能会获得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赔偿。 但是,如果工伤事故发生已经超过了1年,且没有特殊情况导致时效中断或延长,那么很可能就无法再申请工伤认定,进而也就不能获得工伤赔偿了。所以,关键在于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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