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
我跟人打架了,身体上受了些伤,心里也一直觉得很憋屈,晚上都睡不好觉。我想知道在这种打架的情况下,我能不能向对方要求精神损失费呢?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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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架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精神损失费,法律上一般称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它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打架行为侵害了一方的人身权益并且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那么被侵权人就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里的关键在于“严重精神损害”的认定。一般来说,只是轻微的打架,没有造成明显的身体伤害和严重的心理创伤,法院通常不会支持精神损失费的请求。比如只是互相推搡几下,身体没有留下伤痕,心理上也没有因此出现长期的焦虑、抑郁等精神问题,这种情况下要求精神损失费很难得到支持。 但如果打架导致受害人身体受到较为严重的伤害,如留下残疾、毁容等后果,或者因为打架事件给受害人造成了长期的精神障碍,像创伤后应激障碍等,经过专业的精神鉴定机构鉴定确认存在精神损害,那么受害人向法院主张精神损失费,是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所以,打架后能否要求精神损失费,要根据具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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