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可以咬定不赔偿吗?
我在一个事情里被判定要承担连带责任,对方让我赔偿损失,但我不想赔,就一直咬定不赔偿。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样做行得通吗?会有什么后果呢?
展开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当存在连带责任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这就意味着,在法律上,被判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人不能以咬定不赔偿的方式逃避赔偿义务。 如果咬定不赔偿,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连带责任人履行赔偿义务。一旦法院判决生效,连带责任人仍然拒不赔偿的话,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此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还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成为“老赖”后,会受到很多限制,比如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而且,这种不良信用记录还会对个人的社会声誉和未来的经济活动产生负面影响。所以,从法律和实际后果来看,承担连带责任后咬定不赔偿是不可行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