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商标驳回复审?
我之前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我觉得驳回理由不太合理,想申请复审,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比如要准备什么材料,向哪个部门申请,有时间限制吗等问题,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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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 当商标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若想申请复审,是有严格的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在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通常包括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要在其中详细阐述复审的理由;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原件;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还可以准备与商标相关的使用证据、创意说明等材料,这些材料能够辅助证明商标的独特性和可注册性。 申请的流程一般是先准备好上述材料,然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理由和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判断该商标是否应该被核准注册。若申请人的理由充分,证据有力,商标评审委员会可能会撤销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准予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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