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可以提前终结吗?
我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进入了破产程序,目前资产清算和债务处理都进行得差不多了。我想知道,在这个情况下,破产程序能不能提前终结呢?提前终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又要走哪些流程呢?
展开


破产程序是可以提前终结的。所谓破产程序提前终结,就是在原本预计的破产流程还未全部走完时,就结束整个破产相关的法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如果在破产宣告前,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或者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这意味着,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破产程序就可以提前结束。 此外,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终结破产程序。如果裁定终结,也属于破产程序提前终结的情况。 破产程序提前终结对于各方来说都有一定的好处。对于债务人而言,可以避免长时间处于破产状态,减少对企业信誉和相关利益人的进一步影响;对于债权人来说,也能更快地确定自己的债权实现情况。不过,提前终结破产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以保障所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