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立案的情况下可以留置盘问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留置盘问的情况。前几天我在外面,看到警察把一个人带走了,后来听说好像那个事情还没正式立案。我就挺好奇的,这种没立案的状况下,警察真的能把人带走留置盘问吗?我想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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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未立案时是可以留置盘问的,但要区分不同情况。 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的一种行政措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案件尚未立案,当公安机关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时,为了查明情况,可依法对其进行留置盘问。比如,在当场发现有符合某些违法犯罪行为特征的人员,或者有群众举报某人员有违法犯罪嫌疑,但是证据还需要进一步收集和核实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先采取留置盘问措施。这一措施有助于公安机关初步了解情况,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进行立案等后续司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不过要注意,监察机关适用留置措施则不同。留置是监察机关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立案是适用留置措施的前置程序之一。监察机关只有在依法立案后,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并且符合法定情形时,才能够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这是为了确保监察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权力的滥用,使得留置措施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运行。总之,公安机关在未立案时可依法进行留置盘问,但监察机关未立案则不能采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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