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跟继父姓,生父可不可以起诉变更?


在探讨父母离婚后孩子跟继父姓,生父是否可起诉变更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关于姓名权以及子女姓氏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同时,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对于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回到问题本身,当父母离婚后孩子跟继父姓,如果生父不同意这个变更,且该变更是在未经生父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生父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权益的。生父可以先尝试与前妻协商,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姓氏。如果协商不成,生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以及姓氏变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等因素。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且未经生父同意,法院可能会支持生父要求变更孩子姓氏的诉求,将孩子的姓氏恢复为原来的姓氏。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也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和感受。如果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法院也会适当参考孩子的意见。总之,生父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是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孩子姓氏变更问题的,但最终结果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