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判给女方后还能再判给男方吗?
之前法院把男孩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但现在我(男方)觉得女方的抚养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利于孩子成长,我想争取回孩子的抚养权。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已经判给女方的孩子抚养权还能不能再判给我?
展开


在法律上,男孩判给女方后,是有可能再判给男方的。这主要涉及到抚养权变更的问题。抚养权变更,通俗来讲,就是原本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因为某些原因,不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而由另一方来获得抚养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存在上述情况,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比如,女方患上了严重疾病,无法正常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或者女方有虐待孩子的行为,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伤害;又或者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明确表示愿意和男方一起生活,并且男方有抚养能力。 在实际操作中,男方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变更抚养权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如果法院认为男方的诉求合理,就可能会判决变更抚养权,将孩子判给男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