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是否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在一家公司的分公司工作,最近分公司在业务上和别的公司产生了纠纷,对方要求分公司承担责任。我不太清楚分公司有没有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想问问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分公司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一般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简单来说,法人就像是一个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主体,可以独立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分公司没有这样完整的“身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意味着当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债务、侵权等民事责任时,通常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如果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全部责任,那么不足部分就由总公司来承担。 不过,分公司虽然不能独立承担全部民事责任,但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分公司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能够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签订合同等。但这些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还是要与总公司紧密关联。所以,从法律层面来看,分公司在承担民事责任方面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它不能像独立法人那样完全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