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转成独立法人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有个分公司,现在想让这个分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不知道能不能实现。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方面,分公司有没有办法转成独立法人,要是可以的话具体要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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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转成独立法人,但不能直接转变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产、名义和责任承担上都不独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简单来说,法人就像是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做事和承担责任,而分公司更像是总公司的一个“分身”,没有自己独立的“意志”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要让分公司变成独立法人,实际上是要将分公司转变为子公司,这需要把现有的分公司注销,然后重新去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领取组织机构代码,成立一个新的公司。这样新成立的公司就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了。 注销分公司,一般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一系列材料,比如注销登记申请书、总公司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决议等,完成注销后,再以合适的方式设立新公司,比如确定新公司的股东、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准备好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材料去办理设立手续。 总之,分公司转成独立法人是可行的,但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相关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不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虽然由母公司控制,但在法律上与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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