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是否可以开票?
我有一家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日常运营中涉及一些业务交易,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分公司能不能自己开发票。我担心如果开了会不符合规定,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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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时是可以开票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非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等受总公司控制,自身不单独计算盈亏,费用由总公司统一进行核算。但这并不影响分公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开具发票。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只要分公司有真实的经营业务发生,并且在税务机关进行了相关的税务登记等手续,就有权利开具发票。比如分公司在当地承接了一项业务,按照合同完成了服务并收取款项,此时就可以根据业务情况向付款方开具相应的发票。同时,分公司在开具发票时也需要遵循发票管理的各项规定,如如实开具发票内容、金额等。如果不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所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只要业务真实且完成了必要的税务手续,是能够正常开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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