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否可以开票?

我有个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日常经营里涉及一些业务往来,对方要求开发票。我不太清楚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有没有开票的资格,想知道在法律规定上,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到底能不能开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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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否可以开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概念。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其一切收入要上缴给总公司,所有成本、费用由总公司核算,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的分支机构。 根据我国税收相关规定,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可以开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里的单位,并没有将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排除在外。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只要有真实的经营业务发生,并且在税务机关进行了税务登记,就具备了领购和开具发票的基本条件。不过,分公司在开票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开票,但在税务处理上,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同一县(市),一般由总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等税款;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县(市),分公司应在其所在地缴纳增值税等税款。所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开票和税务处理时,一定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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