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厂房土地证是自己的,兄弟可以争拆迁款吗?

我家有个厂房,土地证是我的名字,现在厂房要拆迁了,有拆迁款。但兄弟觉得他也该分一部分,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权利来争这笔拆迁款,具体是按什么来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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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兄弟是否可以争拆迁款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厂房是在农村,土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运作的,根据相关规定,户内所有家庭成员依法享有承包土地权益。在征地补偿环节,赔偿款项一般由家庭内部成员协商并制定分配方案。若没有特别约定,赔偿款可以采取均等原则分配。例如,家庭内部对于土地承包收益没有特殊约定,那么在获得拆迁款时,兄弟作为家庭成员可能有权利参与分配。 但如果厂房并非这种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情况,从一般的产权角度来说,拆迁补偿的对象通常是房屋的产权人,也就是土地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按照这个原则,拆迁款应归土地证所有者,兄弟通常是没份的。例如,厂房是你个人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土地并建造的,土地证也是你的名字,那么从产权角度兄弟一般不能争拆迁款。 法律依据方面,在以户为单位承包涉及征地补偿分配的情况可参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而关于产权归属决定拆迁补偿归属的情况,是基于拆迁补偿相关的一般性法律原则和规定。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厂房土地的实际性质、家庭内部是否有约定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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