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和女方定婚时给了彩礼,后面双方因性格不合不结婚,彩礼能退吗?

我跟女方定婚时按习俗给了彩礼,后来相处发现性格不合,没办法继续走下去。现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彩礼能不能退回来,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退,退的比例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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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彩礼通常是可以退还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彩礼在法律性质上,是以双方结婚为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不同于一般的赠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双方既未正式办理结婚手续也未实际生活在一起,或者虽办过结婚手续但却并未真正开始过同居生活的,可以适度考虑女方为举办婚礼承担的费用后,将彩礼的大约80%优先归还给男方。而对于已经开始同居生活但尚未注册结婚、已经正式登记结婚并且开始了一段时间的同居生活等情况,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同居生活状况、同居生活持续时间以及在这期间内是否怀孕生子等因素确定返还比例,返还金额比重可能在50%以下。 总之,在处理彩礼退还问题时,需要综合各种因素,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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