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案件归档后是否还可以重新审理?

我有个案子之前已经处理完且归档了,但我发现了新的关键证据,觉得之前的判决可能有误。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案件归档后还能不能重新审理呢?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和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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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再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归档通常意味着该案件在程序上已经完结,但这并不绝对排除重新审理的可能性。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重新审理的法律概念。重新审理,在法律上一般指的是再审程序。再审程序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它是一种特殊的纠错程序,不是每个案件都会经历的常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这些情况都可能成为启动再审程序的理由。 在刑事案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对再审程序有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符合特定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例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等。 行政案件同样有再审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如果存在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等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如果要启动重新审理程序,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存在符合再审的法定情形。法院或检察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就会决定再审,案件就会重新进入审理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再审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所以,如果您认为案件需要重新审理,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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