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房土地使用期到期后该如何处理?
我买了一 套商住房,最近突然想到土地使用期是有期限的,就有点担心到期后会有麻烦。我想了解一下,商住房土地使用期到期后,到底会怎么处理啊?是房子就不归我了,还是有什么办法能继续使用这块地和房子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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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房土地使用期到期后,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要明确,商住房的土地性质通常是非住宅建设用地。按照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意味着,如果想继续使用土地,就需要提前一年提出申请。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对于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问题,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约定或约定不清就依法规办。
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相关概念: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 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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