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改姓,但需要经对方同意。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表明,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比如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时,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还能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一般情况下,孩子姓名在出生后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所以变更也应由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后,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以及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都指出,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若一方通过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取得子女姓名变更,而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双方协商不成时,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也就是说,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单独更改孩子姓氏是不行的,就算改了,对方也有权起诉变更,最终还是得改回原来的姓氏。 还有,需要明确的是,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如果非要给孩子改姓,简单来说需要两个步骤。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其次,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相关概念: 公序良俗: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是大家都应该遵守的基本秩序和道德准则。 法定扶养人:法律规定对特定人员负有抚养、赡养等义务的人,在未成年人这里,一般就是父母 。





